80年代美国AT&T的拆分并不可取
印度将全国电信业分解成21个经营者,是个教训
香港本地电信由四家公司全面竞争,初衷难酬
面对WTO,我国电信企业不宜再拆分
1893年,贝尔长达17年的专利权到期。之后,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美国出现了6000多家电话公司,仅纽约市就有1000多家互不相干的电话局。当时人们如果要与另一个区的朋友打电话,就得同时租用两个以上电话公司的设备,甚至还要忍受经努力回想使用哪部电话才能找到那个人的烦恼。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第一任总裁维尔审时度势,详细研究了这种现象,作出了顺乎时代的选择。他首先提出电信公司不应该只追求利润,更应具有服务社会大众的责任,并以“一个网络,一个政策,普遍服务”的口号,收买了多数私人电话公司,最后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信企业。
多年来,西方经济界总是单独划出一类企业,它受到公共利益的影响,并需要政府直接管理与调节。这样指定的企业通常都是私人所有,但都负有公共责任,因此被称为公共企业。典型的例子是公共交通、通信和供水、供电业。一般来说,这类企业都具有自然垄断性。但是长期的自然垄断又给社会经济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比如大型垄断企业内部官僚化、非效率性、垄断利润及服务质量低下等。
进入70年代,技术的发展使自然垄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弱化,小型网络公司进入壁垒降低,不同网络公司之间的互联与结算在技术上也成为可能。经过长期的辩论和诉讼,1984年1月1日,世界上最大的私营企业AT&T(贝尔系统)终于被化整为零。美国电信自由化风潮很快波及世界。国有企业私营化、大企业分割成小企业似乎成了必然趋势。我国也有人提出,“美国的电信改革经验放之四海而皆准。然而进入90年代以后,人们便发现,现代企业并不遵循“凡是小的就是好的原则,而是只有大企业才能抵御高额投资风险,承受日益摊薄的利润。在信息领域,一般的小公司愈来愈没有了生存空间,赢者通吃,跨国联合、并购之风迭起不断。许多专家开始重新审视80年代的电信自由化运动,认为美国1984年解体AT&T的做法并不可取;英国地铁、煤气和自来水公司的私有化没有成功;印度将全国电信业分解成21个经营者全面竞争是个失败的教训;香港本地电信由四家公司全面竞争的结果看来也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喊出了“重建垄断时代辉煌的口号。
那么网络企业究竟是越大越好还是越小越好?未来企业是高度专业化还是高度综合化?人们陷入前所未有的困惑之中。这不仅关系到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更关系到整个信息社会的原则和理念的变革。看来原有意义上的集中型大企业和独立分散型小企业都将成为信息生产力的桎梏。只有在非线性思维上才能构筑兼有大企业的强盛而又具有小企业的灵活性的网状企业结构。未来的赢家可能是少数松散、大型、专业化信息产业集团,而合作性竞争将成为促进网络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作者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网络经济研究会秘书长)
编辑后记
一个时期以来,电信改革备受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学者们开出的药方形成三大主张,一是将基础电信交给国家行政部门继续垄断。二是将现有电信部门拆散,由国家力量在有线电视网络基础上,重新整合并垄断高性能宽带信息基础设施。三是将具备垄断力量的经营者全部拆散(如1984年美国AT&T解体),交给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由放任发展。这三种主张均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人们应该看到,电信具有工业部门所没有的网络经济特征,这是电信改革存在诸多争议的根本原因。
反思世界电信改革道路,业内专家认为,美国80年代分散、解体改革模式并不可取,日本和印度的电信分割方案也存在很多问题。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改革经验,也不能照搬工业改革模式,电信改革正在呼唤建立在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大背景下的理性思维。为此,《光明日报》与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网络经济研究会共同开办《网络经济论坛》,希望有识之士对电信与信息产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见仁见智,或将您感兴趣的话题告诉我们。